住建部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指導意見》

 
樓主   帖子創建時間:  2022-01-13 17:41 回復:0 關注量:130

  

為提升城市水資源集約節約水平、提高城市節水系統性、深入推進城市節水工作,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指導意見》突出新發展理念對城市節水的引領作用,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全面、系統加強城市節水工作,深入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現節水、治污、減排相互促進,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根據我國城市節水實際情況,《指導意見》提出了“節水優先、系統謀劃,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試點示范、標桿引領”4項推動我國城市節水工作的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節水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30%;到2035年,城市發展基本適配水資源承載能力。


《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突出新發展理念對城市節水的引領作用,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全面、系統加強城市節水工作,深入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現節水、治污、減排相互促進,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節水優先、系統謀劃。把城市節水放在城市發展和水務相關工作的優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提升城市節水工作的系統性,強化用水總量、用水定額、用水效率控制,落實節水減排、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構建自然健康水循環系統。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根據本地水資源稟賦和經濟技術水平等因素分區分類開展城市節水工作,實施差別化節水措施。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節水工作主體責任。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養人民群眾節水意識,讓節約用水成為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的自覺行動。


試點示范、標桿引領。開展試點示范,發揮標桿引領作用,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城市節水新模式、新機制,以點帶面促進城市節水高質量發展。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節水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30%。到2035年,城市發展基本適配水資源承載能力。


構建城市健康水循環體系


(四)形成與水資源水環境相適應的城市規模與布局


堅持以水定城,尊重地域自然特征和約束條件,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自然生態的影響,保護山水城格局,實現水城相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合理確定城市規模、空間結構、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優化城市功能布局。編制實施城市節水規劃,并將城市節水要求落實到各領域專項規劃中。缺水城市應當禁止或限制發展高耗水產業,禁止違背自然條件挖湖造景。


(五)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大雨水收集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力度,通過“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加強城市吸水、蓄水、凈水、釋水的能力。城市新區建設和新建項目要落實調蓄空間、雨水徑流和豎向管控等要求,增加下沉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軟性透水地面。老城區改造要以解決易澇易淹點和緩解水資源短缺等問題為導向,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綠地景觀、市政道路建設等,因地制宜建設綠色屋頂、旱溪、干濕塘等滯水滲水設施,提高雨水資源就地消納、就地利用的水平。到2025年,城市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力爭達到40%。


(六)完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


強化城市開發建設管控,全面實施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保護和修復山體林地濕地,拓展城市周邊雨洪調蓄空間。統籌城市水系統、綠地系統和基礎設施系統建設,提高城市水資源涵養、蓄積、凈化能力,增加城市內自然蓄水空間,建設藍綠交織、灰綠相融、連續完整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加大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利用,多渠道保障城市水資源可持續供應,構建城市健康水循環。


 
反對 0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