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稅總局文件,2014年7月1日起,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由國家電網公司開具發票,發電戶月電力產品銷售額超過2萬的,由國家電網所屬企業按照應納稅額的50%代征增值稅。而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下的可免征增值稅。
據國稅總局去年發布的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按3%的征收率計算。以高松為例,如果一個月的銷售額為3萬,那他應繳納的稅額為3萬×3%×50%=450元。 居民每發1度電,國家補貼0.42元;國家以脫硫煤電價標準收購居民用不完的自發電,價格也是每度0.42元。以安裝使用一套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平均1千瓦裝機成本約1萬元計算,如果8千瓦系統日均發電量30度、家庭用電量每天5度(不超過一檔電價0.52元),大約8年收回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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